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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、高级资格考试(南京考区)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

浏览: 日期:2021-07-05

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、高级资格考试(南京考区)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

宁财会通〔2020〕51号



各区财政局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,各有关单位:
    根据江苏省财政厅、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、高级资格考试(江苏考区)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苏财会〔2020〕53号)精神,现将南京考区考试及报名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考试科目及时间
(一)初级资格考试于2021年5月15日至19日,5月22日至23日,分两个时间段进行。具体安排如下:

考试日期:
考试时间及科目
5月15日至19日8:30-11:30          14:30-17:30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初级会计实务          经济法基础

 5月22日至23日 8:30-11:30          14:30-17:30

初级会计实务          经济法基础


《初级会计实务》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,《经济法基础》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,两个科目连续考试,时间不能混用。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,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,才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。
(二)高级资格《高级会计实务》科目考试日期为2021年5月15日(星期六),考试时间为8:30—12:00。
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1年度初级、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大纲。报考人员根据自愿原则,可登录“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”订购相关考试教材。
二、报名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,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:
1、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。
2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,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。
3、热爱会计工作,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。
(二)具体条件
1、初级资格
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,除具备基本条件,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(含高中、中专、职高和技校)及以上学历。
2、高级资格
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,除具备基本条件,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1)具备大学专科学历,取得会计师职称后,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。
2)具备硕士学位、或第二学士学位、或研究生班毕业、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,取得会计师职称后,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。
3)具备博士学历,取得会计师职称后,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。
高级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在江苏省会计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相关信息(包括历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)是判断其会计工作年限的参考依据。符合报名条件的高级资格报考人员,应在报考前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,以免影响报考资格审核。
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,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。
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,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。
三、报名时间及流程
南京考区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:2020年12月7日至25日。其中,初级截至25日;高级提交审核资料截至24日,缴费截至25日,逾期不再受理。根据属地原则,南京考区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(含工作、学籍或户籍在本市的在职在岗人员、在校学生及其他人员),在规定时间登录“江苏会计考试”(http://kjexam.jsczt.cn),选择对应的考试等级、报名地区进行报名。
(一)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流程
1、登陆“江苏会计考试”,阅读操作手册和南京考区报名文件;
2、进行实名认证;
3、信息填报并上传照片。该照片将作为准考证、考试进场人脸识别验证、会计资格证书使用的照片。因此,报考人员须准备标准证件数字照片(白色背景,JPG格式,大于10KB,像素大于等于295*413),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,按照规定要求,对报名照片格式进行预处理。照片必须为本人原图,不能P图,否则将无法通过考试进场人脸识别验证。
2020年申请延期的初级资格报考人员,直接进入准考证打印环节。中途如有信息变动,请及时联系报名所在区财政局。
(二)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流程
1、信息采集。登录“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”(http://kj.jscz.gov.cn)进行注册登记,完成信息采集并通过审核后方可报考。为了确保网上报名有序进行,请报考人员务必提前完成信息采集。
2、网上报名。
1)登陆“江苏会计考试”,先阅读操作手册和南京考区报名文件。
2)凭手机号和信息采集注册密码进入报名系统,按系统操作提示选择南京市直进行报名,报名系统将从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调取报考人员信息,报考人员核实相关信息并补充完善。
3)根据要求上传照片(照片要求同初级)。
4)打印“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”,由本人签名。
3、上传审核资料
1)经本人签字确认后的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;
2)学历(学位)证书扫描件及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(2002年以后毕业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报考人员);对于国(境)外学历学位审核按照苏财会函〔2019〕6号文执行。
3)南京市2020年社保缴费证明。考生可通过市、区政务服务中心、社保相关机构官网、我的南京等自助打印。
4)中级会计师资格证书。
5)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居民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。
4、资格审核
资格审核网上提交时间:2020年12月7日至12月24日24时,审核工作截至12月25日18时结束。报考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并提交后,审核点工作人员在规定的时间,对照报名条件和报考地区严格做好审核工作,凡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考人员,一律不予通过资格审核。
四、网上缴费
网上缴费时间:2020年12月7日至25日24时。初级资格报考人员上传完照片就可以直接缴费;高级资格报考人员需通过资格审核后才可以缴费。
(一)考生自行登录“江苏会计考试”,根据系统提示缴纳有关考试费用。已在网上报名但未成功缴费的,视同放弃报名。缴费确认后,不再办理退费。
上一年度已经参加过高级资格考试的考生(跨省考生除外),登录报名系统后直接进入缴费环节(系统自动判断)。
(提示:考生缴费完成后,如果系统未提示缴费成功,务必先核实账户信息,切勿连续重复操作缴费环节。)
(二)缴费成功后,报考人员根据系统提示选择是否下载打印电子发票,各地财政部门不再出具纸质票据。
(三)依据苏价费函〔2011〕30号、36号规定,收费标准为:
1、初级资格:报名费,每人10元;考试费,每科60元。
2、高级资格:报名费,每人10元;考试费,100元。
五、准考证打印
2021年5月5日至14日,报考人员登录“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”(http://kzp.mof.gov.cn),自行打印准考证。准考证相关信息必须和身份证一致,否则禁止参加考试。报考人员务必保存好准考证,用于后期成绩查询。
六、关于信息更正
报考人员填报相关信息时,务必认真细致,确保准确无误。如果发现错误,请及时更正。有关更正时限和要求如下:
1、高级资格缴费前,报考人员发现信息错误,可联系报名所在区财政局申请更正处理。
2、所有报考人员缴费后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,如发现信息错误,可向报名所在区财政局申请更正。如果是选择报考地区错误,不予更正,只能注销重新报名(报名期限内),且报名费用不予退还。
3、2020年12月31日以后,所有报考人员发现信息错误,请予2021年4月16日,向报名所在区财政局申请更正。市财政局汇总后上报省财政厅,由省财政厅统一上报给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集中处理。2021年4月16日以后不再受理考生信息更正申请。
七、成绩查询
初级资格考试成绩于2021年6月15日前公布,高级资格考试成绩于2021年6月22日前公布。届时,考生可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号登录“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”查询。
考试成绩公布后,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,可向报名所在区财政局提出复核申请。各区财政局负责受理,汇总上报,由市财政局提供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。
八、证书发放
(一)初级资格
凡参加南京考区2021年度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,视同承诺符合报名条件,报名成功后直接参加考试,不需要接受考前资格审查。合格证书到达南京市后,南京市财政局在官方网站(hppt://www.njcz.gov.cn/)及“南京财政” 微信公众号上及时公布考试合格人员领取证书的时间和地点。南京考区考生在领取初级资格证书时,应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:
1、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(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);
2、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或以上学历证书或者学历证明(取得证书时间截至2021年7月);
3、南京市本地:在职在岗人员工作属地证明;在校学生学籍证明;其他人员户籍证或居住证。
各区财政局只发放证书,不再发放《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》。在发放证书时,应加强监督检查,发现不符合条件或者弄虚作假的考生,一律不予发放初级资格证书,取消考试成绩,并记入会计人员信用档案。
(二)高级资格
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,不再发放成绩合格证,由本人在“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”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,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。
九、其他事项
(一)做好政策宣传工作。各区财政局要提高服务意识,负责本区的政策咨询。对考生提出的疑问,应现场答复,无法现场答复的,要做好受理工作,集中向上级管理机构反映,得到反馈后及时回复考生。广大考生应通过各级财政部门的官方网站了解相关考试政策和信息,并及时向报考地区考试管理机构咨询相关事项,谨防上当受骗。
(二)加强考务管理工作。承担无纸化考试工作的区应认真负责,精心细致做好考务管理各环节工作。在规定时间前完成对所有考点、考场和考试机的检测等工作,完成对监考人员、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,并做好防范和打击考试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。
(三)强化疫情防控工作。按照本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,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,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确保2021年度初级、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。
十、报名咨询电话
(一)高级资格考试网上审核咨询电话:83245830,51808616。
(二)初级资格考试咨询电话:

报名点         咨询电话       

江宁区     52288460     52169153
秦淮区     84556076     84556289
浦口区     58311877
鼓楼区     83230223
六合区     57751370
建邺区     87778277
溧水区     57207224
栖霞区     85393174     85319710
高淳区     57316109
雨花区     52883464
玄武区     83682388
江北新区   57011659     8802975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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