浏览: 日期:2015-11-11
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《关于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转考工作的通知》和《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经研究决定,自2016年起,江苏省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作出相应调整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转出办理
考生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转往外省参加考试的,可办理考籍转出手续。
(一)办理程序
考生本人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数据中心平台提交转考申请,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属地市自考办进行现场确认。对完成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,由省教育考试院向教育部考试中心转考平台统一上传考籍电子档案。
(二)办理时间
1.网上申请时间:2016年江苏省自学考试考籍转出的网上申请时间为
2.现场确认时间:
二、转入办理
(一)办理程序
省教育考试院于
(二)现场确认时间:
三、过渡期工作安排
为做好调整过渡工作,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的“档案转移管理”功能将于
江苏远大教育集团,有意者联系王老师:15601598881